第一百七十五章我没有名字
大概走了将近半个小时,潇楚衡才看到不远处有一盏微弱的灯光。
“前面就是我家了,我跟阿爹说一下,你今晚就住那里吧,外面太危险了。”
小女孩看到家的灯光,放慢了前进的步伐,刚刚决定去找掉落下来的人的时候,她真的心惊胆战的,要是再晚一点,野兽就出来了。到时候没有阿爹的保护,那她可就要被野兽给叼走了。
“谢谢,你们是住在这里的人吗?”
此时的潇楚衡心里的惊吓已经消除了一大半,既然这个小女孩一家能够在这大山里面待下去,那他潇楚衡也可以。
“我们是这里的猎户,住在这里打猎呢,不过你来这里干什么啊?我长这么大还只有到集市里面去才能看到其他人呢。”
面对突如其来的人,小女孩打开了话匣子。
“燕子,人找到了?”
小女孩的话还没有说完,一个跟小女孩一样着少数名族服装的中年男子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。只是因为天色太暗,潇楚衡看不清对方的脸。
潇楚衡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,原来这个小女孩叫燕子。不过看她在大山里面自如穿梭的样子,还真是像一只燕子一样呢。
“阿爹,我就跟你说了有个人掉下来了嘛,你还不信。诺,我给带回来了,绝命山实在是太危险了。”
“对对对,咱快点回去吧,回去吃饭。”
中年人的声音浑厚有力,潇楚衡凭着声音就能听出来,这个男人不简单,说话中气十足,气沉丹田,应该是个练家子。
不过在这样有野兽出没的地方,要是不会点功夫,那怎么可能在这里生存这么多年。
“谢谢。”
因为这两人是潇楚衡唯一的救命稻草了,所以从前那个冷漠的潇楚衡便收起了自己的尾巴,变得谦逊起来。
到达猎户的家里的时候,一直待在繁华都市的潇楚衡算是开了眼。这个称之为家的地方,实际上就是用这里的木头就近取材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。并且更让潇楚衡感到吃惊的是,这里竟然连电也没有。之前自己看到的灯光,是通过一种烧着油的灯发出来的微弱光亮。
“大兄弟,今晚你先在这里将就一晚,明天天一亮,我就叫燕子送你出去。”
虽然不知道来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,但是猎户知道,这个人不是属于这里的人。看这个人的穿着打扮,应该是大城市里面的人。
“大哥你客气了,要不是燕子把我带过来,我估计连命都没有了。”
这里的情况确实很糟糕,但是相对于被警察抓住,丧命于跳伞的过程中,或是被这里的野兽吃掉。潇楚衡现在的遭遇真的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,所以对于救了他的两个人,他在心里也是打心眼里面感激。
“这不是应该的嘛,就算是一个小动物我们都会救,更何况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呢?还没吃饭的吧?我们这的饭只能填饱肚子,你要不嫌弃的话就一起吃吧。”
猎户憨厚的样子让潇楚衡的内心感到很温暖。
“不嫌弃不嫌弃,大哥你就别客气了,我现在感谢你们都还来不及。”
“那就一起吃饭吧,我阿爹做的饭可香了。”
潇楚衡跟猎人说话的功夫,燕子已经将今晚的晚饭给端上来了,让潇楚衡感到惊讶的是,这顿晚饭绝对不是像猎人说的填饱肚子,而是城里人苦苦追寻的美味。虽然灯光不是太强,但是潇楚衡已经闻了出来,这锅里煮的应该是野猪肉,他以前在饭店里面吃过这个野味,那香味,他到现在还记得。
“阿爹,咱只有两双筷子。”
燕子的这个家一直都只有他们两个人,即使是碗有多的,但是筷子却只有两双。
“没事,你们先吃,我去再拿一双过来。”
听女儿说只有一双筷子,猎户拿着煤油灯朝着外面走去。潇楚衡充满了好奇,难道这外面还有超市不成?
外面虽然没有超市,但是猎人却真的拿了一双“筷子”回来了,与其说是筷子,还不如说是两个木棍,但是猎户却没有觉得这个做筷子有什么不妥。
“阿爹,这就是你找的筷子啊,还不剩我用竹子来削一个呢。”
燕子看到阿爹拿了两根木棍回来,爽快的笑了起来。
“你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啊,这就是很好的筷子,咱们平时用的不也是木头做的吗?我这只是没加工而已。”
看到女儿在笑话他,猎户很和蔼的批评了她,一家人这么其乐融融的场景,身为孤儿的潇楚衡还是第一次见。
“大兄弟,快别愣着了,吃吧,不然菜都凉了。”
猎人说着帮潇楚衡盛了一大碗饭,潇楚衡看着这一大碗饭和这一大锅肉。一天没有吃饭的他味蕾瞬间被打开,整个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。
潇楚衡的狼吞虎咽打破了三人的尴尬,燕子倒是觉得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城里人,其实也没有哪里跟他们不一样,跟阿爹从外面打猎回来,一天只吃一顿饭的吃相一模一样。猎户也觉得这个城里人是个不拘小节的人,那今晚的招待也就不算怠慢了。
他们不知道的是,这应该是潇楚衡这一辈子吃过的,最舒服的一顿饭。先不说潇楚衡现在的处境,就单纯的从这一顿饭来说,米饭有着很纯正的木香味,可能是因为使用最原始的工具和最原始的方法做出来的原因,这米的香味特别的不一样。一点都不夸张的说,这是潇楚衡吃过的最香的米饭。
再就这锅里还冒着热气的野猪肉来说,这应该是猎户自己打的野猪,并且这一锅野猪肉里面除了放了盐来调味以外,就再也没有放过任何的调料。
经过大火的熬制,没有任何的配方和方法,只是单纯的做一顿晚饭,这样做出来的,才叫真正的野味。
“大哥,您的手艺太好了,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野猪肉和米饭。”
吃了两碗之后,潇楚衡原本饥肠辘辘的肚子已经被填饱,情不自禁的夸起了这顿晚餐的厨师——猎人。
“真……真的吗?”
被除了女儿以外的人夸奖自己的厨艺,猎人变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真的,这真的太好吃了!”
见猎人不相信,潇楚衡再一次强调道。
“可能……可能是你太饿了吧……嘿嘿!”
“不是的阿爹,你做的饭就是很好吃,比其他人做的都好吃。”
见阿爹一味的推让,燕子倒是不乐意了。
“你吃过其他人做的饭吗?就知道我做的饭比其他人做的好吃?”
“我……我闻过集市上那些人做的饭,没有你做的香。”
尽管真的没有吃过其他人做的饭,但是燕子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——她的阿爹做的饭是最香的。
“我吃过很多很多人做的饭,大哥你做的饭真的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。”
见父女俩争执不下,潇楚衡马上来为两人解围。
“看吧,他可吃过别人做的饭,也跟我的看法一样,你就是做饭最好吃的阿爹。”
除了自己以外的第二人承认阿爹的厨艺,燕子别提有多开心了。
“好好,你们愿意这么捧我我就接受了吧。”
猎户觉得自己一个人争执不过,便戴上了女儿和客人为自己做的高帽子——做饭最好吃的人。
“那就对了嘛,你还吃吗?不吃的话我去洗碗了。”
燕子在阿爹终于承认了他做饭好吃以后变得非常开心,这是他们父女俩尝尝争论的话题,今天终于有了结果了。
“不吃了,我吃饱了,我来洗碗吧。”
潇楚衡虽然几乎从来没有洗碗过,不过他却觉得自己不能在这里白吃白住。
“你在这坐着吧,哪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。”
燕子看起来大大咧咧的,但是却很懂这些待人的礼节,这一点,倒是让潇楚衡觉得很是意外。在他没有跟这家人接触之前,他深信“穷山恶水出刁民”这句话,却没有想到大山里面的人竟然会这般的朴实。
“哪有让女士干活的道理,还是我来做吧。”
潇楚衡本不是一个绅士的人,但是在这里,他努力让自己变得有绅士风度一点。
“不用了,这黑灯瞎火的,你也不熟悉,就让燕子来洗吧,你就在这歇一会。”
两人争着洗碗被猎人看见制止了,燕子的待人接物都是他教的,哪有让客人洗碗的道理。
“就是,我来洗,你跟阿爹在这坐着。”
燕子说完拿着煤油灯到了厨房,将厨房里面的煤油灯点燃以后,再把饭堂的煤油灯拿了回来,顺便拿走了所有的碗。
其实平时不必这么麻烦的,他跟阿爹两个人都是直接在厨房把饭给吃了,那样可以节省不少的煤油。但是今天因为家里有客人的原因,阿爹特意去了饭堂吃饭。
“大哥,您还没告诉我怎么称呼你呢?”
燕子去洗碗以后,潇楚衡觉得两个人坐着也无聊,便找猎户说起话来。
“我没有名字,以前我父母叫我儿子。”